漳县县委编办“三加强”助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
今年以来,漳县县委编办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紧盯目标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着力做到“三个加强”,不断巩固提升县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效,助推机构编制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唱响“主旋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及编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坚决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著作选读》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作为必学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室务会议专题学习6次,组织理论集中学习12次,研讨交流2次。
加强总结宣传力度,传播“好声音”。紧紧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求和业务工作主旋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主动发声。围绕机构编制工作重点、改革推进难点等,认真策划信息宣传重点,精心设定信息宣传主题,选好切入点,找准结合点,确保选题精准。以今年机构改革为契机,科学制定调研方案,深入开展调研,切实了解基层最新动态,掌握改革的第一手资料,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在保证时效性的前提下,围绕机构编制工作重点,认真总结、精心提炼,在此基础上及时发布工作动态、解读政策法规、展示改革成效,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漳县机构编制工作的经验和成果。注重总结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宣传信息或调研材料,作为典型经验指导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不断增强典型经验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加强工作有效衔接,打好“主动仗”。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与机构编制工作有效衔接的重要导向,找准精神文明建设与编办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发力点,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切实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管理等主责主业同向发力,共同推进。以精神文明建设为统领,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建立个人自主学、结对拓展学、微课交流学“三学”学习制度,着力提升干部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构建调研长效机制,增强主动服务意识,采取“调研+”模式融入机构改革前期摸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效益评估、教体卫健系统编制动态调整,使资源配置更好服务保障民生,搭建为民服务“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