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县委编办“四项措施”做细做实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
为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水平,漳县县委编办聚焦“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流程化”四项标准,做细做实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管档用档水平,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追赶发展。
一是健全机制,推进档案工作制度化。把档案管理列入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议程,加强事业登记管理局人员力量,由专人负责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积极支持参加档案现代化管理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对档案管理重要性和保密性认识。制定完善《事业单位登记档案归档制度》《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职责》《档案查询使用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确保职责明晰、管理到位,从制度上夯实档案管理工作根基。
二是分类归档,促进档案管理科学化。严格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按照梳理、排序、编写目录、装订的步骤进行归档,建立总目录、卷目录、类目录、件目录等分类目录,做好档案的编目、交接、入库等各环节工作。加强档案管理设备配备,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档案柜、统一档案盒、统一档案编码、统一档案装订,并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为每家单位建立档案,有序排列、妥善放置在档案柜中。
三是严格标准,确保档案材料规范化。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有关规定,加强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证书换发等登记材料审核,严把第一关口,确保资料齐全、真实、规范。每年组织专门人员,定期对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进行清查,针对发现的档案资料不齐全、档案目录不准确等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做好补齐、修订等工作。对于提交纸质材料存在缺失问题的,及时联系相关单位业务工作人员,完善资料,确保归档材料规范、完整。已注销档案,出具证章收缴证明,单位单独分类保存。
四是规范查询,做到档案使用流程化。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用于信息服务的作用,坚持查询档案必须手续齐全、证件真实有效,做好查询查阅的登记工作,经登记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询档案,并将介绍信、有效证件复印件及时收集归档,同时严格遵守查阅规定,在查阅过程中,未经允许不可拍照、复印等,保证档案资料使用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