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2-12 】 【选择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甘政法〔2013〕61号)、《市编委关于转发〈省编委关于划转市县工商质监系统编制的通知〉的通知》(定机编发〔2013〕23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政办发〔2013〕108号),经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等事项确定如下。
   一、设立漳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加挂漳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牌子),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执法机构,科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依法查处县内及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负责市局督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查处;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外县涉本县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协查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抽样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的收集、评价、反馈、上报工作;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药物滥用监测报告的收集、分析、评价、上报工作。承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食品药品稽查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和信访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干部培训工作;承担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案件督办和审核工作;负责案件陈述申辩、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移交等事项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案卷内部评查和归档等工作。
2、食品稽查股。负责食品稽查、违法案件查处及投诉举报调查处理、检验检测抽样工作;负责市局督办食品案件查处;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药品稽查股。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稽查、违法案件查处及投诉举报调查处理、检验检测抽样工作;负责市局督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查处;实施重大活动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的收集、评价、反馈、上报工作;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药物滥用监测报告的收集、分析、评价、上报工作。
  4、广告监测股。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及违法广告移送、汇总、分析、上报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
  县食品药品稽查局事业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二、设立漳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依法承担辖区内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工作;提供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所需的技术数据;指导乡镇食品药品快速检测工作;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综合、组织和协调中心政务工作;制修订中心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政务及领导批示情况的督办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的综合、组织和协调。承担中心文秘、综治、档案管理、安全保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负责物资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等相关工作;负责信息网络系统、检验管理系统的建设规划、组织开发、运行维护及协调管理;负责有关实验安全的综合管理、监督和培训工作。
  2、技术质量管理股。承担检验检测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组织开展相关业务计划、技术文件的制修订及实施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样品收检、留样、检验检测相关标准的管理及报告书制发等工作;承担检验检测领域相关质量和标准等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报告;承担相关科研项目的全程管理,科研成果与奖励的申报工作;负责学术交流、论文发表和专利申报等管理工作。承担质量管理文件的制修订、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日常监督、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接受外部审核以及实验室能力验证等工作;负责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的计量校准和期间核查工作。
  3、食品检验股。承担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提供食品安全监督所需的技术数据。
  4、药品检验股。承担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工作,提供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所需的技术数据。
  5、微生物检验股。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检测工作,提供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所需的技术数据。
  (三)人员编制
  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 名。
  三、其他事项
  原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机构漳县食品化妆品监督所相应撤销。


                                                          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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