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县委编办扎实开展 “三定”规定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4-28 】 【选择字号:

        近日,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对“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和专项督查的通知》(定机编办发2021〕25号)要求县委编办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自查自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接市委编办通知后,县委编办及时召开室务会议,专题研究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印发了县委编办《关于对“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和专项督查的通知》(漳编办发〔2021〕6号),确定了“三步走”(一步开展单位自查,二步实地专项督查,三步强化结果运用)的工作措施。

        二是多措并举,开展督查。采取乡镇、部门自查自评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看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查看,详细了解“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贯彻情况、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县乡镇机构设置方案落实情况及各乡镇、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

        三是加强宣传,强化运用。督查过程中持续加强对《条例》和两个《办法》的宣传,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的通知》,印制发放“两办法”辅导读本口袋书800多本。积极引导乡镇、部门树立新的机构编制理念,处理好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事业发展需求之间的关系,管好用活有限的编制资源,推进“三定”规定执行落实落细,确保构建简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得到进一步加强,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得到进一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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