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级行政审批项目运行情况督查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4-08 】 【选择字号:

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漳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掌握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运行情况,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由县编办牵头,法制办配合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县行政审批项目的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201312---20164月省、市、县政府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和执行情况。包括:

(1)行政审批项目清单是否齐全;

(2)现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管理运行;

    (3)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取消;

  (4)省市下放到县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承接到位;

  (5)公布作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的审批项目是否转化到位。

二、督查时间和方式

督查工作由县审改办、县法制办组成联合督查组组织实施,督查时间2016413---2016430日。

督查工作采用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督查组采取听情况汇报,查询有关文件、资料、查看审批流程等方式进行。

  三、督查人员

  长:县编办副主任、县审改办主任  张银平

副组长:法制办副主任、县审改办副主任 常锁雄

  成  员:蔡海军  李耀伟

  四、督查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协调,按要求准备好备查材料,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不弄虚作假。

2、严肃纪律,务求实效。督查组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认真细致、讲究策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

    3、规范管理,整改到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以督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督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整理记录,对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和推广;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到位。  

  

    

 

 

 

 

 

 

 

 

 

 

             漳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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