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的内设机构
(一)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县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局)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直属行政机构调整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依法负责县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规章落实情况,依法查处违反事业单位登记有关规定的行为;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承担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二)将机关机构编制股、事业机构编制股整合设置为机构编制股,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研究课题的申报、组织实施和协调联络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的拟订并组织实施;审核调整县直各部门、所属行政单位的职责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负责核定县直各部门和县直各事业单位工勤岗位;负责审核县直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和经费开支渠道;负责审核全县行政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和领导职数;负责对全县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
(三)综合股。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县编办办公自动化和网站建设工作;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网上相关信息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办公系统通用软件推广及硬件配置;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工作,建立健全组织、编制、财政、人社部门人员编制信息定期核对制度,确保编制、实有人员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财政供养人员等信息相一致;指导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域名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会务、机要、文秘、保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和内部简报的编辑工作;承办机关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党的工作、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承担机关自身建设工作;指导机关群团工作;协助办领导开展日常工作。
(四)监督检查股。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措施的拟订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机关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和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工作。
调整后,县委编办设4个内设机构,即综合股、机构编制股、监督检查股、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县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