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县委编办扎实推进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3-12 】 【选择字号:

 

 

为了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促进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履职,漳县县委编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要求,扎实推进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注重服务,让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更高效。梳理往年事业单位咨询较多、出错较多的问题,制作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操作步骤,明确操作流程、填报规范等,为事业单位提供清晰指引;压缩办理时限,对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公示申请做到当日申报、当日受理、当日反馈;安排专人,充分利用网络、电话等沟通渠道为事业单位提供答疑解惑服务。

二是注重审核,让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更严谨。严格规定报送时限,要求事业单位必须3月31日前完成年度报告报送,逾期将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严格规范报送材料,要求事业单位提交上一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法人证书正副本等,及时掌握事业单位开办资金、法定代表人的变化,以及证书是否存在损毁或丢失等情况;严格检查签字盖章情况,要求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和保密性负责,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并加盖事业单位及举办单位公章,凡无签名及盖章的一律退回。

   三是注重细节,让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更精准。核对宗旨和业务范围等,对未进行变更的,及时提醒变更;核对证书有效期,对证书已经到期和1个月内即将到期的,及时提醒延期;核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要求内容真实,切实反映事业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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