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县委编办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漳县县委编办紧紧围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职能职责、队伍建设、执法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应急管理监管执法体制,增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安全防范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严把政策关。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准确把握改革要求,协同县应急局制定了《漳县
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确保政策标准精准把握,任务要求精准落实。
二是科学设置严把机构关。根据中省市要求,整合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机构的应急管理执法职能,撤销漳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组建漳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应急管理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县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三是统筹配置严把人员关。整合优化职能和编制配备,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原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职能、编制、人员划入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事业编制10名。人员不足部分从承担应急抢险、救灾救援和灾害救助等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相关单位择优补充。
一是认真学习严把政策关。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准确把握改革要求,协同县应急局制定了《漳县
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确保政策标准精准把握,任务要求精准落实。
二是科学设置严把机构关。根据中省市要求,整合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机构的应急管理执法职能,撤销漳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组建漳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应急管理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县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三是统筹配置严把人员关。整合优化职能和编制配备,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原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职能、编制、人员划入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事业编制10名。人员不足部分从承担应急抢险、救灾救援和灾害救助等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相关单位择优补充。